申报级别 | 学 历 | 资 历 |
助理级 | 中专毕业后 |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,或取得员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。 |
职中、技工毕业后 | ||
中 级 | 中专毕业后 |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,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。 |
大专毕业 |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,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。 | |
本科毕业 |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,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。 | |
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 |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,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。 | |
获得硕士学位 |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,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。 | |
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 | 获得博士学位 | 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。 |
取得中级资格后 |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。 | |
正高级 | 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 |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。 |
申报级别 | 外语等级 | 适用范围 | 免试条件 | 40分以上合格条件 |
初级 |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免考职称外语。 | |||
中 级 | B级 | 申报高教、科研、卫生、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。 | 《关于职称外语免考条件的补充说明》 | 1.1961-1965年(含)出生,且从事非高教、科研岗位工作的。 2.1960年之后出生,且申报评审高校、中专、技工学校系列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。 3.在县(不含市辖区)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。 |
C级 |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;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。 | |||
高 级 | A级 | 申报高教、科研、卫生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;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;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。 | ||
B级 |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;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(不分正副高级)专业技术资格。 |
申报级别 | 模块数量 | 适用范围 | 免试条件 |
初级 | 3个 | 县以下基层单位及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| 1.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; 2.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,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(水平)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人员; 3.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人员,或在计算机室(中心)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; 4.大、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; 5.硕士学位获得者,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(职务);学士学位获得者或大学本科、专科毕业生,评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(职务);中专毕业生,评聘员级专业技术资格(职务); 6.评聘小学(幼儿园)教师、艺术、工艺美术、群众文化、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的人员; 7.转系列评审,通过了规定数量的计算机模块考试的人员; 8.在农村乡(不含镇)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人员; 9.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; 10.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; 11.符合粤人发〔2004〕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、博士后研究人员、离退休人员; 12. 通过确认方式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,受聘所确认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。 |
中 级 | 3个 | 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| |
4个 | 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| ||
高 级 | 4个 | 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| |
5个 | 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|